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处对近期3家申请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4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陈述补正,并经市(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处询问。
我办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一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3666736。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处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9年第6批.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