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9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便民利企改革,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全市营商环境,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起,市建委受理范围的项目办理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启动发放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照种类及效力
电子证照种类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上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照的核发
市建委对自2020年3月16日起申请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在经审查核实后,对符合要求的,调用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电子印章服务,实现电子证照核发。
三、证照申请及查询
对于市级受理范围的项目,企业可登陆“南京市建委网站 →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进入“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平台”页面,申请企业注册,办理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事项办结后,企业申报人员可登陆网上平台查看并下载电子证照。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注:本文转摘南京城乡建设委员会,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