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审估价〔2020〕第2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2020年第21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意见结果予以公告,批后公告亦可在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江苏建设”中查询。
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办理工作,请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第6号公告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在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提供的地址将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寄出,省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不再办理领取手续。咨询电话:025-83666775、83666799、83666375。
附件:2020年第21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公告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