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审造价公告〔2021〕第11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部令第1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部令第24号)等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2021年第11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结果予以公告。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请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第6号公告执行。批后公告亦可在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江苏建设”中查询。
附件:2021年第11批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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