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等规定,现将我厅核准的2021年第19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结果予以公告。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检测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请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第6号公告执行。联系方式:02583666731。
附件:2021年第19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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