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2001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算价及监理服务费限价:建安工程费约5843万元(省人防定额站审定价),监理费(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服务)限价为80万元。
2.1.2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Y2001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2其它:
2.2.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2.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2.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2.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2.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等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保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深基坑(自然地面至坑底的高差)围护10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同时承担过防护级别6级及以上的人防工程监理。监理单位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能体现深基坑和防护级别的施工图(施工图经人防图审机构盖章,如属涉密项目,须提供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指标的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盖章或书面证明。
3.3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申请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申请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单位为本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和安装专业各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6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采购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9采购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0本次招标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
7.2获取方式:请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上述获取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留存、原件随身携带备查)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7日15时00分。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省人防办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6201339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路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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